有關本縣劃設雲林縣立石榴國民中學及雲林縣斗六市石榴國民小學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已於112年3月10日公告,並自112年4月1日生效。
說明:
一、本縣斗六市石榴國中、石榴國小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及路段如下:光復路(2號至122號)、南仁路(1號至53之2號)、工業路(69號至78號)、東側圍牆(工業路78號延伸至光復路122號),管制路段皆包含該道路雙向車道範圍,管制區域如附圖。
二、管制措施:燃油機車出廠滿五年以上,禁止於管制時段進入前項管制區域內。但已取得最近一次應排氣定期檢驗年度合格紀錄者或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同意之車輛,不在此限。
三、管制時段:非假日週一至週五之七時至十七時三十分。
四、違反該公告管制措施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裁處。
五、有關本空維區相關資訊(含宣導摺頁圖檔),可至雲林縣環保局機車定檢與污染管制資訊網(網址:https://ylepb-rmei.easylife.net.tw/ )空氣品質維護區專區查看。
六、目前本縣共計劃設斗六市公誠國小、斗六市石榴國中小、離島基礎(六輕)工業區、雲林科技工業區等四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未定檢合格機車進入,請各校加強宣導所屬員工與學生家長,落實燃油機車定期維護保養與排氣定檢,並優先使用低碳電動運具,以維護校園周遭空氣品質及師生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