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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111年臺灣區社區童軍聯團大露營補助案。

  • 發布單位:社教科
  • 聯絡人:王國興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及縣庫自籌款對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之補(捐)助原則。

二、公告事項:

(一)接受補助單位:雲林縣童軍會。

(二)核定補助金額:新臺幣79萬8,200元整。

(三)實際補助金額:新臺幣79萬8,200元整。 

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迴避聲明書、事前揭露表及事後公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