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再次修正)■■各國小主計請進■■調查114年度基本財政需求之估算填報事宜(本府113年3月27日府教國二字第1132417584號函諒達)

  • 發布單位:國教科

小 叮 嚀:

  • 請大家一定要先看完表件下面的說明再行填寫。
  • 鄰近學校請互相幫忙。
  • 薪資清冊麻煩將不用計算的合理教師員額教師(以前的2688)專任輔導教師代理教師註記(打個X),以利核算,若系統可排序,請先區分職員、正式教師、長代教師。
  • 為求效率,請各校依序排列,謝謝大家。
  • 五月薪資清冊要麻煩大家提早製作,請用A4格式列印(主計處特別要求的)

表一部分:

(各校填列時,教職員額數應等於表件內提供的”實際員額數供參”)

關於晉級部分,請依五月份薪資為主,若未晉級請於【表二備註欄】勾選【未晉級】(請務必填寫,會影響中央補助金額),若已晉級薪資,請於備註欄勾選【已晉級】。

例:○○國小五月職員已晉級,教師未晉級,備註欄勾選"職員已晉級,教師未晉級


表二部分:

(實際員額不一定等於預算編制員額,因實際員額需扣除教育部補助員額)

合理教師員額教師專任輔導教師不包含在短期代課教師內,故不需填報。
★短期代課教師需為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不含按日或按鐘點計薪者。
★短期代課教師若薪資印領清冊另外編列,請一併寄送!
★職員為:幹事、護理師(護士)、營養師、會計主任、人事主任(兼任會計或人事不算在職員內)。

★導師費應等於班級數*2000,如果需扣除的老師有導師費應算入本表件導師費中。

留職停薪當月勞健保退撫相關費用也需算入本表件中。

★補其他月份之薪俸、加給、勞健保等費用無需算入本表件。


請於月 15日前將表一表二(請核章)填報完成,將【表一、表二及5月份員工薪資清冊影本2份(需核章)】一同寄至縣府教育處國教科羅玉彣ㄨㄣˊ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