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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社教科
  • 聯絡人:鄭淑方

發文日期:113626

發文字號:府教社一字第1132432181

主旨:檢送「雲林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送件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113學年度實施重點說明如下:

()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如經檢舉判定為臨摹、抄襲、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1-2年。

()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三、全縣學生美術比賽方式說明如下:

()全縣書法類複賽:採現場比賽(各校請先完成校內初賽)請參閱計畫。

()作品收件日期:國小組:113925日(星期三);國中組:113926日(星期四);高中(職)組:113927日(星期四)。

()承辦學校: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斗六市北平路95號)教務處電話:05-5322536-111

()比賽報名方式請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藝文競賽專區-美術比賽網站報名。

四、凡依本實施計畫比賽時程,帶隊參加或送件、退件之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